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越溪河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经商自贡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水利厅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越溪河干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越溪河干流。
越溪河干流流经内江、眉山、自贡、乐山、宜宾5个市的河段,以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的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5个市、6个县(区),具体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越溪河干流涉及县(区)名单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2年8月5日
越溪河干流涉及县(区)名单
序号 |
地级市 |
县(区) |
1 |
内江市 |
威远县 |
2 |
眉山市 |
仁寿县 |
3 |
自贡市 |
荣县 |
4 |
乐山市 |
犍为县 |
5 |
宜宾市 |
叙州区 |
6 |
宜宾市 |
屏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