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拟就符合领取脱贫人口创业补贴人员共15人的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通讯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620500
联系电话:028-36201043,028-36286151。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