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雪梅)

2022年08月12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雪梅

(编号:202208120408

廖雪梅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2271号

廖雪梅



59.25

住宅

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31号(中铁.仁禾广场)12幢1单元17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雪梅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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