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0080483)
李滨汛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47692、仁国用(2012)第4173号
李滨汛
285.11
住宅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121号1幢2单元5-6层6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滨汛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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