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桂英 伍泽林)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桂英 伍泽林

(编号:202210270511

杨桂英伍泽林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5)第7090号

杨桂英伍泽林





文林镇龙滩大道11号(路易大地)2栋1单元23层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桂英 伍泽林

2022年10月27日

上一条:2022年聘请阳光商业街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任建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