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俊成)
(编号:202212130576)
黄俊成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11446号
黄俊成
84.17
住宅
文林镇书院路296号幢5层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俊成
2022年12月1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熊译军) 下一条:关于征求《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认质询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