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明刚)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明刚

(编号:202212130580

廖明刚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1996)第0078号

廖明刚



使用权面积39.2;

分摊面积4.5

批发零售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富加镇糖市南街47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明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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