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各企业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现将2022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拟进行社保补贴情况(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19日-12月23日。
如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28-36296328,028-36201043。
附件:2022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及汇总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