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秀成)
(编号:202302130100)
杨秀成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31629号
杨秀成
76.68
文林镇书院路1幢3层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秀成
2023年2月13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连军 李艳)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熊弟康 谌晓彬)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