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桂芝)
(编号:202302220139)
陈桂芝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71218号
陈桂芝
54.78
商业
文林镇文林路*幢1层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桂芝
2023年2月21日
上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周援国、任英)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谌俊良、廖春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