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韩德明)

2023年03月30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韩德明)

(编号:202303290240)

韩德明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55445号,仁国用(2003)第4258号

韩德明



100.14

住宅

住宅:文林镇仁和街1幢2层号,土地:文林镇仁和街(1幢2单元2-2)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德明

2023年3月29日

上一条: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仁寿怡心脑康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下一条: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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