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办法(2022年修订版)》、《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等文件要求,《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级,县域范围为4个街道、26个镇和2个乡,总面积2607.9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文林、普宁、怀仁街道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目前,《规划》成果草案已于2023年3月21日在仁寿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链接:http://www.rs.gov.cn/info/3490/140186.htm),为期30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了解程度。
2.是否认可本次编制的战略定位、职能等具体内容。
3.《规划》的推进和实施是否会影响公众利益,希望《规划》编制为仁寿带来哪些影响?
4.指出《规划》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并说明理由。
5.对如何化解《规划》出台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建议。
6.对《规划》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问卷、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方式一: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意见

方式二:电话:13540417167
方式三:电子邮箱:364496484@qq.com
方式四:书面邮件请邮寄至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333号东方希望中心1栋13层1306 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字样)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原则;
2.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
3.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