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建立、唐国花)
(编号:202305300360)
陈建立、唐国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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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2061号 |
陈建立、唐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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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4 |
住宅 |
钟祥镇国道街366号(美好家园)1幢4单元2楼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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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立、唐国花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