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学志、汪玉仙)

2023年05月31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学志、汪玉仙

(编号:202305300362

吴学志、汪玉仙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54516、0154517号 仁国用(2012)第7947号

吴学志、汪玉仙



114.6;

21.9

住宅

文林镇书院路二段幸福巷1号4幢1单元5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学志、汪玉仙

2023年5月30日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唐军等42名无离职手续企业职工退休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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