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管理,公平、有序地参与竞争,确保评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县财政局草拟了《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由于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缺乏对评审协作机构的管理,急需出台政策规范推进项目评审工作,因此时间较为紧急,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者电话反馈。
联系地址:仁寿县金马路一段158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18080361910。
附件: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仁寿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