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彭敏)

2023年07月2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307260483

彭敏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06083号

彭敏

35.09

住宅

文林镇北街89号幢1层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敏

2023年7月26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玉章)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邱碧芳、李光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