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洪英)

2023年07月31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洪英

(编号:202307310498

刘洪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214366号

仁国用(2015)第2528号

刘洪英



房屋:110

土地:18.2

住宅

龙正镇广场街98号(珑镇嘉源)6幢1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洪英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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