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省仁寿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202308040511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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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国用(2015)第7742号 |
四川省仁寿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普宁街道汇通街57号1幢1单元4楼1号 |
监证:0222687号 511421001021GB00001F00220898 |
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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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421执119号之二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