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8080523)
刘建、陈秀兰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09)第2697号
刘建、陈秀兰
33.8
城镇住宅用地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146号1栋1单元4楼6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建、陈秀兰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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