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8100531)
曾淑英、周智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96118、0196119号
曾淑英、周智勇
.
107.5
住宅
文林镇先锋街二段32号附1号3幢3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曾淑英、周智勇
2023年8月10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淑英、周智勇)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文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