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彭水明)
(编号:202308240551)
彭水明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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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024894号,仁国用(2001)第4720号 |
彭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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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45土地:16.9 |
住宅 |
住房:文林镇一环路二段1幢2层号,土地:建设路一段98综合楼2楼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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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水明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