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人口集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关于调整仁寿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限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6291351反映建议或意见(时间:工作日9:00-18:00)。
二、邮件反映。邮箱地址:153990650@qq.com。
三、信件反映。通讯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延伸线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股。
附件:关于调整仁寿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