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3〕28号)要求,按照评选要求和推荐条件,经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研究决定,拟推荐仁寿县水利局为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如下。
仁寿县水利局是仁寿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7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实有在编人员72人,其中局机关实有在编人员63人。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湖长制进行统筹、督促、指导、考核,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干部群众如对拟推荐集体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该集体在廉政方面有不良反映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在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以真实姓名向县政府办(联系电话:36201212)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核实情况。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