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凤财)
编号:202312010740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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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兴合置业有限公司(刘凤财) |
普宁街道天府仁寿大道51号(川发▪公园融锦)10幢1单元12楼3号 |
川(2023)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5338号511421001029GB00008F0010005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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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421执恢585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