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马锐)
(编号:202312200779)
马锐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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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6844号 |
马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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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2 |
住宅 |
怀仁街道高滩路二段181号(世纪豪庭一期)4幢1单元26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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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锐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