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叶菊容、杨威)
(编号:202401000001)
叶菊容、杨威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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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187072、0187073号 仁国用(2013)第11408号 |
叶菊容、杨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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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层;109.06土地:29.2 |
住宅 |
房屋:文林镇书院路二段186号3幢1单元1层2号 土地:文林镇书院路二段168号(锦翠花园)3栋1单元1楼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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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叶菊容、杨威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