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之规定,针对彭山区审计局对我县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建议,我县已全部采纳,且已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组反馈审计意见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明宇担任组长。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统筹协调和督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整改举措,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方面。关于“尚未完善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滞后,影响发挥约束引领作用”等5个问题。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关于“招标环节管控不到位”、关于“工程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多个重点环节出现问题”等7个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建后利用情况。县级验收把关不严,增加了化解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的工作难度、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措施落实不力,2021年以来新增486.78亩“非粮化”等3个问题。
(四)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情况。关于“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亩均投入未达到3000元标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规划建设任务落实难度较大。
我县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办法(试行)》、修订及完善《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仁寿县粮经融合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规划》《仁寿县“十四五”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规划》等5项制度。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我县全部采纳,截至公告日,审计提出17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8个按进度已基本完成整改。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