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立群)
(编号:202403130142)
杨立群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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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017755号 仁国用(2003)第3655号 |
杨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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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87.42 土地:14.57 |
住宅 |
文林镇文林路221号1幢2层号 文林镇文林街7号1幢一单元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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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立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