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江利均)
(编号:202403180153)
江利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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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182615号 仁国用(2012)第5224号 |
江利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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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92.61 土地:43.92 |
住宅 |
文林镇沙南大道一段50号6幢1单元2层1号 文林镇沙子湾安置小区A区6幢1单元2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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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江利均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