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建英)
(编号:202403180155)
陈建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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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057522号 仁国用(2007)第0333号 |
陈建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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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43.57 土地:7.36 |
商业 |
汪洋镇八一街(东林景祥苑)3号楼1单元1层12号 汪洋镇八一街(东林景祥苑)3幢1层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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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建英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