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陵阳支行)
(编号:2024032001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陵阳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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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0082080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陵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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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8 |
住宅 |
怀仁街道新城路345号(北城时代一期)5幢1单元8楼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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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陵阳支行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