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草拟了《仁寿县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仁寿县规范县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仁寿县信访代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仁寿县信访听证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4个文件。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4日,共计三十天(自然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县信访局反映。
意见受理:仁寿县信访局
电话:028-36201927
附件:1.仁寿县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2.仁寿县规范县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仁寿县信访代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
4.仁寿县信访听证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