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编号:20240328018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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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2387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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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3 |
住宅 |
视高街道大坡社区4组29号16幢1单元9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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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