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立群)
(编号:202404170222)
杨立群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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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证:0055410号 仁国用(2003)第4260号 |
杨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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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100.14土地:17.09 |
住宅 |
房屋:文林镇仁和街44号1幢1单元5层7号 土地:文林镇仁和街(1幢2单元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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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立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