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乔均)
编号:202405290303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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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均 |
普宁街道天府仁寿大道51号(川发·公园融锦)9幢1单元27楼3号 |
511421001029GB00008F00090128 |
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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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421执592号之一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