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编号:2025010600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50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2025年1月6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仁寿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迁建项目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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