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普宁街道)
编号:20250520038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建国) 下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普宁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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