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潘虎)
编号:202508200607
潘虎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094282,仁国用(2010)第009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虎
2025年8月20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眉山市万欣置业有限公司)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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