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浓厚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根据《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眉府规〔2024〕3号)规定标准,经仁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提请县人民政府确认李建兵勇救落水者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李建兵,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6岁,现任仁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25年4月26日上午9时许,李建兵进入湿地公园运动,忽然听到普宁湖“在水一方”景点传来呼救声,他赶忙跑过去,发现一名女子落在水中,一名群众正在岸边呼救。见落水者离岸边只有2-3米左右,他当机立断让闻讯赶来的另一名群众在岸边采取手拉手的方式,由他下水救人。经过水中费力拉扯,最终将落水者拖上岸边。见落水女子处于昏迷状态,他立刻与其余两人一起进行胸部按压急救,同时用手机拨打120,并多次询问出车进度,直到救护车到达后才放心离开。
本次公示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4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县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8-36207008,邮寄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二段18号,邮编:620500。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