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5年09月23日    来源:仁寿县人社局

仁寿顺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肖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仁劳人仲案〔2025〕35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上一条:仁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