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蝶)
编号:202509250695
徐蝶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812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蝶
2025年9月25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黄强)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仁寿县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仁寿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EPC)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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