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板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巡察组向板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1月2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书记赓即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月20日,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月24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反馈意见纳入对照检查重点内容,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深刻检视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党委书记牵头完成整改4个问题,镇长牵头完成整改4个问题,形成了“头雁效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履行和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勇于承担,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推动整改。2025年2月20日,印发《中共仁寿县板桥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仁板委〔2025〕4号),按照“谁分管、谁认领”的原则,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目标要求,并逐一细化、实化、具体化,分门别类地建立镇、村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目的明、任务清、措施细。
(三)加强监督检查。板桥镇党委始终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问题限期销号,督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整治到位,销号处理,对已销号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13个)
1.针对巡察反馈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柏树村辜某对挖塘养鱼所占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恢复,该地块已种植水稻;已督促乐园村8组村民将所占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恢复,已组织机械拆除硬化设施,同步完成水稻种植。二是已督促柏树村5组黄彬将屋旁的撂荒地完成复垦,根据土壤条件种植了玉米;河口社区3组污水处理厂旁的农田撂荒已经通过机械复耕复垦,完成撂荒地整治。三是制定《板桥镇关于进一步强化田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压实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同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给予柏树村党支部书记彭远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乐园村纪检委员(原村文书)朱黄超党内警告处分,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四是通过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LED屏、坝坝会、群众网格微信群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累计开展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宣传40余次,覆盖群众3500余人次,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对“非粮化”“非农化”危害及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度。
2.针对巡察反馈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板桥镇关于田长制相关人员调整的通知》《板桥镇关于进一步强化田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厘清镇级田长、副田长、村级田长和“四员”工作职责,明确巡田频次和巡田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二是依托田长制巡田APP,每月20日起,每日统计当月巡田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巡田任务的人员,进行提醒告知,2025年1—7月全镇综合巡田率达177.9%。三是开展巡田APP操作培训1次,培训40余人次,其中,对年龄较大、操作不熟练的24名网格员,安排村级田长作为帮扶人,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四是加强巡田业务指导,聚焦“非粮化”“非农化”核心管控要求,制定《巡田重点排查内容清单》,明确8类必查事项,不定时抽查巡田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开展巡田业务培训会,着重指导“问题线索识别”等内容,提高巡田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025年以来已排查和整治问题线索1条。
3.针对巡察反馈“全域安全饮水保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协调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逐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自来水管护措施,安排人员在自来水经营管理权移交期间加强管网维修维护,涉及12345投诉问题已全部解决,群众满意。二是自2025年3月1日起自来水经营管理权已依法移交给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协助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推进镇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计划改造场镇及进村入户管网24.9公里、新建200m³清水池一座、新建50m³清水池一座、更换户表4900户,覆盖镇域5个村(社区),已于2025年6月25日入场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青龙社区入户管网改造6.6公里、团圆社区入户管网改造1.1公里、完成团圆社区200m³清水池建设,其余项目预计2025年年底竣工。
4.针对巡察反馈“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并形成“五小”水利建设台账,并积极申报项目。二是加强对上资金争取,加快推进板桥镇现代水网建设,统筹项目资金,补齐水利短板,新建提灌站15座,维修提灌站9座;维修山坪塘27座;新建装配式蓄水池14座,下沉式蓄水池19座,整治新店斗渠和板桥斗渠共计10.87公里,新建维修硬化灌溉渠道3.8公里,新建配套过路涵15座、涵洞1座。三是已建立水利设施建、管、护机制,落实“镇建、村管、群护”的责任体系,落实管理人员,确保管护到位。四是持续争取水网建设相关资金,做实水网建设维护工作,提升农业抗自然风险能力,推进“靠天吃饭”现象加速改变。
5.针对巡察反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垃圾转运制度和转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镇村社三级共同发力,督促及时转运垃圾。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城乡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督促保洁员和群众清理陈年垃圾,清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三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组建镇村两级巡查队伍,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同时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四是将禁止焚烧垃圾列入村规民约,督促村民自觉爱护环境。
6.针对巡察反馈“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7个村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紧密围绕“五大振兴”目标,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研究制定了乡村振兴规划。例如,团圆社区聚焦产业振兴,计划依托柑橘种植优势,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在提升种植品质基础上,重点引进深加工企业,发展清洗、分级、包装及衍生品生产,强化产业增值能力;民福村规划“产业培育+业态创新”双路径发展,引进甜玉米种植壮大集体经济,同时积极与四川省登山协会沟通合作,计划开发攀岩、岩降等山地运动项目,以特色业态吸引人才、带动产业升级等。目前,7个村(社区)党组织已全部完成乡村振兴规划方案。
7.针对巡察反馈“集体经济收益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党委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五大工程”“十大行动”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党委每季度定期研究,积极探索“种养结合+农机服务+劳务+N”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25年3月、6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2次。三是由党建办牵头,根据各村(社区)资产和资源实际,指导各村(社区)在3月前制定完成2025年集体经济增收计划和“一村一策”方案,每季度对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盘点,2025年上半年,全镇集体经济收入达65.64万元,其中乐园村、青龙社区、团圆社区、河口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四是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由财政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将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三资管理范畴,确保集体经济使用规范。
8.针对巡察反馈“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个村(社区)均已成立红白理事会宣传队,并开展20场次宣讲;制作并发放绿色殡葬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绿色殡葬宣传视频1部;积极稳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清明节“鲜花换纸钱”活动;定期在村(社区)阵地LED屏宣传绿色殡葬工作。二是已组织233名党员签订《绿色殡葬党员干部承诺书》,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7个村(社区)均已重新修订村(居)规民约,将抵制土葬、支持火化、生态安葬等内容纳入其中。四是已召开4次绿色殡葬专题推进会,研究相关工作,部署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定期通报殡改工作指标,1-6月全镇死亡141人,火化63具,全镇火化率提升至45%。五是开展文明家庭户评选,并将“积极参与绿色殡葬改革”作为文明家庭户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
9.针对巡察反馈“安全生产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干部落实应急物资库房专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对物资进行清点整理,建立《板桥镇应急物资库存台账明细表》,将物资分为森林防灭火和抗旱物资、志愿消防队工具、自然灾害应急物资3大类55项,明确储存库房,妥善保存,现已移除起霉生锈物资。三是已对应急物资库房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房屋防水、新设置排气孔等,目前库房已满足应急物资储存基本条件。四是已完善板桥镇简易消防站相关设施器材,2025年9月4日,禾加镇消防中队对板桥镇简易消防站进行现场检查,未再提出整改意见。五是每个村(社区)已配备至少1名专职交通劝导员,在重要交通路口、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开展日常监管、劝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六是2025年已经开展2次专职交通劝导员业务培训。七是加强日常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宣传传单800余份,劝导不文明交通现象300余次,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轮车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现象明显减少,全镇交通秩序明显提升,实现2025年以来交通“零事故”。
10.针对巡察反馈“工作谋划统筹力度不够,研判不深入,资金使用效益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河口乡幼儿园资产已申请划拨至镇政府,现已建为河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原板桥乡派出所用于城管执法队和消防队办公室;原板桥乡文化站已恢复使用,日常开展读书、坝坝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原河口乡敬老院用于河口社区劳务公司和柑橘销售场所建设;原团圆乡敬老院用于团圆社区地质灾害应急安置点(避难场所)建设;原河口乡政府用于河口社区医务室、档案室、老旧物品堆放室建设。今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从源头避免出现资产闲置的情况。二是原河口乡派出所、卫生院正在盘活中,原河口乡小学、原板桥乡小学资产尚未移交镇政府,待移交后盘活。三是强化挂牌管理,规定各部门需要挂牌时要及时与党建办沟通,研判是否属于规范挂牌内容,做到统筹规划,同时,根据县委社工部关于挂牌清理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决定不恢复民福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形象墙,避免造成资金二次浪费。四是今后要强化研判、管理,强化项目前期调研和统筹规划,避免资金浪费,确保资金质效。五是建立园林绿化管理制度,镇政府落实专人加强管理,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绿化植物成活率,教育群众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绿化植物,同时,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审核绿化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针对巡察反馈“重大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报账程序,规范报账资料,加强对报账资料的审查核查,确保报账资料充分、合规,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现通过财政严格要求后,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出”的审批制度,坚持一事一签,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报账资料真实有效、要素齐全,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12.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镇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每名班子成员对所有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发表意见,同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规范做好记录工作,充分体现民主讨论过程。
13.针对巡察反馈“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休假管理制度》《值班工作规范》等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18项。二是开展了干部管理制度学习培训,确保制度严格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及时通报,将结果运用在年终目标考核中。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14个)
14.针对巡察反馈“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党委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2025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次,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2025年6月,镇党委书记在干部大会上讲廉政党课1次,镇纪委书记在党员干部大会上讲廉政党课1次,筑牢党员干部廉政防线。
15.针对巡察反馈“‘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1次,督促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全覆盖开展与班子成员廉政谈心谈话,2025年谈话11人次,班子成员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
16.针对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党委会等安排廉政风险点位排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点位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25年6月组织对全体镇、村(社区)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排查出重点廉政风险点9个,建立对应防控措施9条。
17.针对巡察反馈“纪检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线索发现能力,2025年以来开展纪检监督相关培训7次,覆盖全镇5名专兼职纪检干部。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群众、召开坝坝会等方式,深入群众一线摸排问题线索,2025年镇纪委已查办案件5件,党纪处分5人。二是制定《2025年度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责任7类20项。2025年开展镇村纪检干部集中培训2次,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规范村(社区)工作开展。增强镇村联动,完善镇村纪检干部协助模式,建立村级协作片区并确定专职纪检干部联系员,组织开展联合监督。三是开展村级纪检干部履职培训2次,指导督促村级纪检干部协助党组织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权力。四是组织镇村纪检干部、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4个,并及时整改。
18.针对巡察反馈“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办(所)负责人、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2次,并督促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2025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办(所)负责人、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题廉政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2025年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到联系村(社区)讲廉政党课至少1次,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纪律意识。
19.针对巡察反馈“‘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组织召开2025年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我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相关案件,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2025年4月,向河口社区制发《关于集体“三资”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河口社区完善财务相关制度。
20.针对巡察反馈“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初,制定《中共仁寿县板桥镇纪委2025年度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完善《板桥镇监督检查台账》,明确检查时间、人员、存在问题、责任人、整改情况等,开展不定期回访督促问题整改,形成闭环。2025年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从严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5年3月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问题整改台账,发现“三资”问题合同3份,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四风”顽疾整治。
21.针对巡察反馈“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5年1月2日补收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质保金7885元、2025年2月25日补收团圆社区农业灌溉蓄水池整治工程质保金2054元。今后板桥镇将加强项目管理,将收取质保金纳入合同约定内容,及时收取质保金。二是2023年12月21日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13916元,2024年5月24日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0000元,2023年12月21日追回多支付工程款73378元,2024年4月6日追回多支付工程款74745.63元。板桥镇已依法起诉施工方收取多计工程款,法院已于2025年5月21日立案公开审理,并于2025年6月20日宣判驳回原告板桥镇诉讼请求,法院不支持镇政府收回该笔资金12.15万元,此结果已同时上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予以认可。三是在结算管理方面,建立更为规范透明的结算流程,完善结算审核机制,确保结算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加强结算时效管理,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推动项目及时完成结算。在项目管理层面,将从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周期入手,细化各阶段管理责任,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高效推进,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22.针对巡察反馈“自来水厂物资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3月19日对库存的物资数量进行了盘点清理,建立库存台账清单,并于当日移交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管理。
23.针对巡察反馈“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二是对出勤情况较差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将出勤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三是教育并要求干部职工在休假时按规定填写《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二是严格履行请销假签批程序。四是组织委员曾丽于2024年12月16日对事业干部彭琴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后未变更为城镇居民户口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仁公发〔2016〕131号)文件要求督促其立即将农村户口变更为城镇户口,事业干部彭琴已于2024年12月17日将户口转至四川省仁寿县普宁街道青阳路2号。五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的学习,对在编干部户口进行排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4.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板桥镇财务管理制度》,4月组织干部学习,严格执行财经报账签字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报账要素,确保报账资料齐全。二是已于2025年3月完善2024年2月板桥镇打印复印装订资料费报账明细;板桥镇特高压青苗补偿费明细因施工结束、现场破坏,无法补充青苗补偿明细,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镇人大代表之家装饰及广告费因当时县上即将收回资金,要求及时支出,进行了提前报账,故报账清单为虚假资料,实际镇人大代表之家装饰及广告已及时进行真实办理,镇人大已提供真实报账清单资料说明此事。二是板桥镇已于2025年2月25日收回多计支出印刷费1950元和广告宣传费2250元。三是要加强对票据相关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培训工作,强调责任意识,严格资金报账与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5.针对巡察反馈“工会经费使用审批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开支标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已收回超标准报销伙食费1177元。
26.针对巡察反馈“退休协会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经管理,督促退休协会严禁无依据发放补助,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已于2025年3月11日依法依规追回老协体协退协会长李建明领取的工作补贴8000元,并对老协体协退协会长李建明的此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财经报账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7.针对巡察反馈“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板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大额资金审批均需明确资金来源。二是已于2025年3月19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书召开村级财经工作培训会议,学习了相关制度和文件,再次明确了大额资金审批、报账程序等要求,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各村(社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报账等财经程序。三是严格落实《板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每月月初提醒各村(社区)进行本月报账预算,后续跟进督促村(社区)及时报账。四是2025年3月19日,对镇、村两级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提出原则上避免村干部代发资金情况,特殊情况下难以避免的,应出具委托书或情况说明,并由委托人签字。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入账报销,坚决杜绝白条支付、现金支付及坐收坐支,报账要素不全的不得入账报销,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7个)
28.针对巡察反馈“‘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会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14次,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9.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机关党支部书记,由组织宣传委员曾丽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二是经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民福村党总支升格为民福村党委问题整改将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前纳入全县集中整改,板桥镇民福村暂不单独从党总支升格为党委。
30.针对巡察反馈“主题党日活动未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书记组织机关支部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确保活动有目标、有方向。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整改以来,已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党性教育”等主题开展机关主题党日活动6次。三是加强领导力量。2025年6月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任命组织宣传委员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31.针对巡察反馈“对村(社区)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组织7个村(社区)下设40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围绕党员发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党费收缴等业务进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每季度到村(社区)对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指导1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指导,进一步厘清村(社区)全体党员大会与下设各支部党员大会关系和职责,督促支部规范活动开展,明确要通过支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讨论党员发展等重点工作。目前板桥镇7个村(社区)下设40个支部,均正常开展支部活动。三是2025年5月、6月到团圆社区、青龙社区、民福村下设党支部,走访了解党支部运行情况,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开展活动的支部报镇党委同意后进行撤销、合并。
32.针对巡察反馈“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培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7月组织7个村级党组织书记围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业务水平;二是制定2025年度全镇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党员大会学习重要内容,让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三是每月通过微信群、坝坝会等形式向党员分享学习资料,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目前,累计推送学习资料15条,发放《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800余本。
33.针对巡察反馈“对村级党组织业务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组织宣传委员对青龙社区党委书记欧阳运清、民福村党总支书记谢辉、柏树村党总支书记彭远洪违规发放支部、党委选举误工费、党员代表会议补助、2023年党员大会误工费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收回青龙社区违规发放误工费1700元、柏树村违规发放误工费165元,民福村违规发放误工费2790元正在收回中,明确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加强误工费发放审核把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发放误工费的情况。二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每季度对流动党员台账进行动态更新,目前,我镇动态更新流动党员161名,做到对流动党员家底清、情况明,每月在流动党员群分享学习资料,引导流动党员线上参与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三是2025年5月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督促规范党费按月收缴,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和支部工作手册填写。
3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村(社区)的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仁寿县村级公共服务经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仁财乡〔2024〕11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村级财务检查,加强内部审计,各村(社区)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性和有效性,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监督到位。镇党委对7个村(社区)实施项目方案逐个审核把关,提出实施意见建议,项目运行规范合规。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1个)
35.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清理7个未登记的提灌站,全部纳入入账管理程序,其中5个提灌站已按要求录入系统,2个提灌站尚无法录入,柏树村1个提灌站属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未移交无法入账,民福村1个提灌站由高标准农田重新规划,在原址新建,待调试、验收、移交后入账。
(五)巡察推动立行立改事项清单(3个)
36.针对巡察反馈“财务资料预算一体化平台凭证号与纸质凭证号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预算一体化要求,已于2024年11月将2023年预算一体化平台凭证号与纸质凭证号调整一致。
37.针对巡察反馈“板桥场镇农贸市场内排污管道堵塞,污水不能及时排出,下水道盖板溢出异味大,周边居民反映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场镇范围内污水管道进行排查,发现两处排污管道堵塞问题。于2024年11月5日,组织施工人员对两处污管道堵塞进行了维修作业,目前已疏通堵塞位置,排水正常。二是完善全镇污水管网日常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污水管网及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8.针对巡察反馈“板桥镇河口片区自来水管理人员吴建中自2007年开始负责收取原河口街道周边水费,其本人2021年1月更换新水表至今未缴纳水费及污水处理费,截至目前居民水表显示用水量1052方”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对自来水管理人员吴建中未缴纳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吴建中欠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共计1052m3,吴建中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将1000m3水费3200元存入单位账户,剩余水费后续将由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落实党委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
(二)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板桥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建强干部队伍。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确保工作成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569001;邮政地址:仁寿县板桥镇仁顺路161号。
中共仁寿县板桥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