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开展2025年餐饮行业“名店”“名厨”“名菜”“名小吃”培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仁寿特色美食文化,培育一批社会推崇、行业认可的餐饮单位、餐饮厨师和特色美食、小吃,进一步激发餐饮行业生机活力,讲好仁寿美食故事,扩大“仁寿宴”文化IP知名度与影响力,以“树品牌、促消费”为导向释放消费动能。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
三、评选内容
评选认定仁寿餐饮行业“名店”5家、“名厨”5名、“名菜”10道、“名小吃”10道。
四、参评标准
(一)名店。在仁寿县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连续营业5年以上,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卫生评级B级及以上,5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燃气消防安全等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
(二)名厨。具备从业所需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证),无不良记录;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从业20年以上的,乡镇(街道)或餐饮商会证明后可无需职称条件);有以仁寿本地原料为主、采用特色烹饪技法、体现仁寿饮食特色“拿手菜”的行政总厨或一线厨师。
(三)名菜。以在仁寿县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申报主体,推荐菜品以常见原材料、农特产品为主食材,运用传统或创新烹饪技艺,特点鲜明、口味突出、卫生健康,具备仁寿本地特色。
(四)名小吃。以在仁寿县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申报主体,风味独特、特色鲜明、口味纯正、品质优良、卫生健康,在仁寿口口相传,群众认可度高,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能体现仁寿餐饮文化和地域特征。
五、奖励标准
获得年度县级餐饮行业“仁寿名店”称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4万元的奖励;获得年度县级餐饮行业“仁寿名厨”称号的个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年度县级餐饮行业“仁寿名菜”称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年度县级餐饮行业“仁寿名小吃”称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奖励。由县商务局依据《仁寿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按程序组织申报奖励。
六、报名方式
(一)推荐申报。“名店”“名厨”“名菜”“名小吃”采取乡镇(街道)推荐、行业商协会推荐、企业(个人)自主申报三种方式,申报企业(个人)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将签字盖章纸质件和电子档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仁寿县商务局707室(联系电话:028-36264560、15984347997、19386174892;邮箱:1481155165@qq.com、449680597@qq.com)。已获评2023年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的企业或个人不可重复申报同类评选项目。
(二)开展初评。县商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成专家团队,审核申报资格并实地抽查部分企业/个体。经专家团队审核,符合参选标准的企业/个体和个人入围网络投票名单。
(三)网络投票。开通网络投票通道,投票时间为期5天。网络得票数前15位的名店、前15位的名厨、前30位的名菜、前30位的名小吃入围线下评选名单。
(四)线下评选。向全社会公布现场评选入围名单,公示期满后,县商务局会同相关单位择期开展线下评选,其中“名店”“名小吃”由县级部门及专家组统一评定,“名厨”“名菜”通过现场评比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七、职责分工
(一)县级部门。县商务局负责牵头“名店”“名厨”“名菜”“名小吃”评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初评、网络投票、现场评选活动、宣传资料制作等,负责拨付奖励并授牌。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参选者资质审查,核定培育名单,安排专家参与线下评选。县财政局负责列支经费保障活动开展。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镇乡(街道)。负责积极宣传评选工作,初审申报资料,推荐并引导属地内符合参选条件的餐饮门店、厨师及特色菜品、小吃积极申报参与。
(三)县餐饮商会。负责配合开展资质审查,推荐商会内符合参选条件的餐饮门店、厨师及特色菜品、小吃积极申报参与,并组织参与线下评选。
附件:1.仁寿“名店”培育报名表
2.仁寿“名厨”培育报名表
3.仁寿“名菜”“名小吃”培育报名表
仁寿县商务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