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征求《仁寿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草拟了《仁寿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28-36287719
联 系 人:刘晓庆
电子邮箱:3179983171@qq.com
联系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682号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仁寿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