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张淑彬)
编号:20251118084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29512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淑彬 |
土地/房屋 |
仁寿县大化镇英雄村八组 |
511421124222JC07045F00010001 |
147.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