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琴)
编号:202511180845
徐琴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24124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琴
2025年11月18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晟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建筑、周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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