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38195618;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6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税小红等42名无离职手续企业职工退休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