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仁寿县泽辉石材有限公司联系村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同意《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8-36238161
附件:仁寿县泽辉石材有限公司联系村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