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淑先、陈明超)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淑先、陈明超)

编号:202512220991

黄淑先、陈明超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095174、0095173,仁国用(2010)第0312号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淑先、陈明超

2025年12月22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玉书、辜雪琴)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仁寿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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