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健全完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我局依规组织开展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评审工作。
在申报工作基础上,我局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涉及18个非遗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谨细致的评审,最终确定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将该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8-36201214 联系人:朱奎宇
特此公示。
附件:仁寿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3日